南航芬兰营业办公室租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南航芬兰营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芬兰营业部办公室租赁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芬兰营业部办公室租赁
1.2 项目编号:CZ2026001361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协议期限:自协议生效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5 需求说明:南航芬兰营业部市区及场站合并办公用房。
1.6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芬兰营业部办公用房租赁,1项,预算1374700元人民币。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1.7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南航芬兰营业部办公用房 | 芬兰 | 2026年7月1日 |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确认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可通过邮件获取竞价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芬兰营业部
地址:Rahtitie 3,01530 Vantaa, Finland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Lai Yiming,358449609450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Rahtitie 3,01530 Vantaa, Finland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Lai Yiming,358449609450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芬兰营业部
联系地址:Rahtitie 3,01530 Vantaa, Finland
联 系 人:Lai Yiming 联系电话:35844960945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